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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密切关注美总统特别工作组打击IUU和水产品欺诈行为相关工作进展

 

发布时间:2016-04-18 15:56:35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编辑:EISEN

 

    2014年美国政府成立了“打击IUU和水产品欺诈”总统特别工作组,与美国国务院、商务部共同牵头实施行动计划,在2015年根据水产品贸易中的监管能力、品种虚报情况、捕捞证书体制、违规捕捞记录、加工监管链复杂性、错误贴标及其他不实标示、人类健康风险等因素甄选出有非法捕捞和商业欺诈高风险的17个水产品并实施追溯,具体品种为:鲍鱼(Abalone)、大西洋真鳕(Atlantic Cod)、太平洋真鳕(Pacific Cod)、蓝蟹(Blue Crab)、红色帝王蟹(Red King Crab)、鲯鳅(Dolphin fish)、 石斑鱼(Grouper)、红鲷(Red Snapper)、海参(Sea Cucumber)、鲨鱼(Sharks)、虾(Shrimp)、箭鱼(Swordfish)、长鳍金枪鱼(Albacore tuna)、大目金枪鱼(Bigeye tuna)、鲣鱼(Skipjack tuna)、黄鳍金枪鱼(Yellowfin tuna)、蓝鳍金枪鱼(Bluefin tuna),并于今年2月份发布水产品追溯法案草案,要求水产品进入美国海关时需提交可追溯到捕捞环节的信息方能通关。


    我会于2015年6月和9月分别就关于高风险水产品种名单及甄选原则、追溯体系构架等内容向美国海洋大气局(NOAA)表达了意见:我方认同全球联合打击IUU的重要性,遏制非法捕捞和非法贸易是对合法企业和产业利益的维护,在不形成贸易壁垒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市场国措施可以有效遏制IUU;中国输美水产品50%为养殖产品,46%为来进料加工产品(主要来自发达渔业国家),仅有4%为自捕产品,存在非法捕捞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风险极小;美方提出的17个高风险品种中的12个为中国对美出口贸易品种,一旦实施将受到很大影响,我方要求美方公布更多其决策所依据的分析数据;商业欺诈与非法捕捞两个问题发生在不同的环节,非法捕捞发生在境外捕捞环节,商业欺诈多发生在其境内,应区别对待和处理;根据当前法案中追溯框架的设计,对任何国家普遍执行难度较大,尤其是对养殖水产品的追溯更难,如执行可能会给产业、企业增加额外负担;企业可为获得更高市场利益而选择进行最佳水产养殖规范(BAP)或海洋管理委员会认证(MSC),目前的追溯系统可能会制约到合法捕捞和主要贸易国家及地区的对美水产品贸易。一旦透明度、公开性不够充分,很容易演变为歧视措施。


    4月15日NOAA代表团抵达北京就美国打击IUU和海产品欺诈行动计划以及水产品贸易可追溯法案中方所关注的一些问题与我会进行了探讨。NOAA表示甄选高风险品种和对水产品追溯只是特别行动计划中的一部分,此外还包括全球合作、执法能力建设、部门间合作等内容;甄选高风险品种所基于的分析数据和信息主要来源于政府机构、区域性渔业组织、环保组织三方面,由于数据是敏感、涉密,如公布会指向某些特定国家和地区;美方想通过进口水产品追溯达到限制IUU产品流入美国市场的目的,美方认为IUU和水产品欺诈的风险是密不可分的;目前所甄选的高风险品种只是第一步实施追溯的品种,法案最终将对所有进口水产品种实施;与欧盟合法捕捞证书体系不同的是,追溯信息由美国进口商在进口货物报关时提供原料追溯信息,不要求出口国出具官方证明;对于中国来进料加工后再销售到美国市场的这部分产品,美方将向中方提供美国捕捞船信息便于中方追溯;法案目前处于评论意见分析处理期,预计在9月或10月最终发布,并在30天内生效,或将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过渡期。我会表示中方渔业主管部门和水产行业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


    另外据了解其他主要对美水产品贸易国也非常关注美方此举对输美水产品贸易可能带来的严峻影响。在此,我会提请相关业界与主管部门、我会及美国贸易商保持密切沟通,对法案实施的影响作出评估和提前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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