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网!

关于发布《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3 16:07:26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编辑:河鲀加工企业审核

 


中水协〔2020〕11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工作流程,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要求,我会修订并形成《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办法》,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附件:《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办法》


2020年6月3日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联系电话:010-65067637

相关信息
· 关于公布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名单的公告(唐山建业)...
· 关于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唐山建...
· 一家烟台水产企业出口合法性认证被停办...
· 一家大连水产企业出口合法性认证违规失信...
· 关于养殖河鲀加工企业信息变更的公告...
· 政府搭台 企业唱戏 威海海鲜上海“出圈”...
关于公布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名单的公告(唐山建业)...
关于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唐山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