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网!

《鲜、冻养殖红鳍东方鲀》等三项河鲀团体标准讨论会 在京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8-07-28 11:08:38  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编辑:EISEN

 

       2018年7月27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起的《鲜、冻养殖红鳍东方鲀》等三项河鲀团体标准讨论会在北京亮马河饭店举行。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崔和研究员、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处郭薇调研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房金岑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林洪教授、中国农业大学罗永康教授,以及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中洋生态鱼类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富古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金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建业农副产品加工厂、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及威海蓝色海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与会交流。会议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秘书长陈丽纯主持。

       崔和会长介绍了三项河魨团体标准制定的背景情况及制定必要性,在政府的支持及产业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实现了养殖河魨的有条件放开,解除了对河魨二十多年的禁令,然而上市产品缺乏行业标准统一规范,河魨加工产品在流通、消费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问题,对此协会提出制定相关河魨标准,此次讨论会的重点是探讨标准可操作性及可行性,以确保标准落地实施。
       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处郭薇调研员指出河魨自有条件放开以来,上市产品的标准问题一直备受业内关注,目前相关标准的缺失,对产品上市造成不利影响,此次标准的制定非常及时,将更好地推动河魨产品上市。
       随后标准起草单位介绍了三项标准制定的基本情况,包括标准关键指标的确定依据、包装标示和可追溯的内容等,与会专家重点对三项团体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草案中的指标进行了讨论,并对文本内容进行了规范性指导。
 
      此次河魨团体标准的制定,一是为企业生产提供执行标准和依据,规范产品生产;二是为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三是为河魨上市产品的食用安全性提供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养殖河魨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联系电话:010-65067637

相关信息
· 关于公布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名单的公告(唐山建业)...
· 关于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唐山建...
· 关于养殖河鲀加工企业信息变更的公告...
· 关于公布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名单的公告(江苏帅楷)...
· 关于江苏天之邦食品有限公司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
· 关于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江苏帅...
关于公布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名单的公告(唐山建业)...
关于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唐山建...
Baidu
map